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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前后切勿做这6件事,后果不堪设想!

发布时间: 2018-08-08 09:42:01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购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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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已成一种必然的趋势。但是,现如今房价居高不下,银行也在不断收紧房贷,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不仅买房难度大,申请贷款难度同样也很大,稍不注意房贷申请就容易被银行拒绝。

所以,为了让大家更好的贷款买房。小编和大家分享下贷款买房时需注意的事项!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挪做它用的,很容易导致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为零。但是,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如果购房者的账上余额为0或较少,就极容易导致没有房贷额度可以申请。

二、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而大部分商业银行的房贷也是需要还款满一年才能申请提前还款的, 否则就要交纳违约金。这可以说是想当不划算的。

三、还贷有困难千万不要死扛。

当你在借款期限内的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地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等情况的,银行会酌情受理你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的。

四、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了告知义务

如果在贷款期间,你把房子出租出去了,你必须将房产还在抵押中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不然,要是出租期间产生纠纷的话,你会比较容易吃亏!

五、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一定要记得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到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否则,还完房贷,房子还依然不是你的!

六、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申请按揭贷款时银行和你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但是,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你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妥善保管好这些材料,以免后期因为丢失某些重要材料办不下来产权证!

小编提醒,如果你是贷款买房的,以上六点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敷衍了事;更不能忽视贷款的严肃性。否则,不仅申请房贷容易被拒,还有可能会吃大亏!

责任编辑: L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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